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大石牌街道工委专职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
(四)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中文、哲学、管理学、法律、计算机、传媒类等专业优先;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较高的写作水平,擅长党政机关综合材料撰写,熟悉公文写作,能熟练运用word、PPT及excel等办公软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1名人大石牌街道工委专职工作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公告,填写《天河区石牌街2023年公开招聘人大街道工委专职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并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文字能力水平的相关证件、文稿材料等电子版的压缩件(文件名修改为“姓名+手机号”)发送至电子邮箱spj-djb@thnet.gov.cn,联系电话:020-38733123。
(三)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5:1,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视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期限。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经济、法律等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天河门户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资格审查人选与拟招聘人数5:1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天河区石牌街2023年公开招聘人大街道工委专职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所需材料中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作为审查依据。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员。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此次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五、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天河区门户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天河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核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规定购买养老、工商、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享受休假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
七、注意事项
(一)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考试。
(二)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石牌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38733123;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1.天河区石牌街2023年公开招聘人大街道工委专职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docx
2.天河区石牌街2023年公开招聘人大街道工委专职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docx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石牌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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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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