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社发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财政工作辅助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文字处理和协调组织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条件。
4.具备相应财会工作经历优先。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资格初审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电子照片)。打包发送到jhczrsc@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户籍所在地+毕业院校(例如:陈XX+金华市婺城区+浙江师范大学)。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3.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社发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公示两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拟考察对象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考察录用。
四、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岗位聘用人员待遇年薪参照金华市市直编外人员的薪资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人员派遣至金华市财政局工作。
2.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社发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9-82468836。
金华社发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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