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心村”卫生所乡村医生2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本职工作;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满足其中之一: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永泰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福建省永泰县南城办公区12楼1215室)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通过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确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招聘期间联系通畅。
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永泰“乡聘村用”乡村医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现场报名时须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①本人身份证;②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其他:如遇特殊情况,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先将所需提交的材料扫描发送至永泰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邮箱(ytxgwk@163.com),进行预报名及资格初审,发送后及时联系0591-24831113予以确认。资格初审通过后,提交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核。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只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主要测评面试人选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沟通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人1岗选择所服务的中心村卫生所。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核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永泰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查阅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在永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并在15个工作日内(除特殊情况外)到招聘单位签订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薪酬待遇
中心村卫生所“乡聘村用”的医生统一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制度,并按规定享受各项岗位津补贴。基本工资参照劳务派遣工资标准每年每人36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承担的部分);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医务性收入、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收入组成。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县卫健局和县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动员工作,与入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落实行政、人事、财务、业务、药械、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县纪委驻永泰县卫生健康系统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录用人员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遵纪守法,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与管理,服从工作统筹安排,违约者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予以辞退。
咨询电话:0591-24831113。
永泰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公开招聘“中心村”卫生所乡村医生岗位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ongtai.gov.cn/xjwz/zwgk/gggs/gg/202312/t20231219_47402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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