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结构,着力建设一支乡村振兴有思路、产业发展有措施、带富增收有办法、社会治理有能力的高素质村干部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渭阳乡党委、乡政府决定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1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担任行政村党组织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三川村党组织副书记。
二、选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聘对象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在陇西县;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全日制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无违纪违法,涉黑涉恶等影响履职的其他情形;
7.中共党员,且党龄一年以上。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人员;
3.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此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拟聘公示、任前培训、录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渭阳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3.报名材料: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全国党员管理系统导出的党员登记表(须加盖所在党委公章)各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6张及电子版。
4.联系方式联系人:管文秀
联系电话:0932-6660686
(二)资格审查
乡党建办负责对报名人员报名信息、提供的有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党员信息等)和复印件进行审查。初审无误后,乡党建办会同乡纪委、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站所(室)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公开招录不收取考试报名费用。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考录计划3∶1的比例(并列名次一并纳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主要测试面试对象对农业农村工作基本常识掌握情况以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与考录计划3:1的比例确定(确定考察对象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列名次一并纳入)。考察工作由选聘领导小组牵头,会同相关站所和考生所在村党组织负责人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同县级部门进行复审。若排名第一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则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综合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和谐渭阳”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六)培训
重点围绕思想政治、基层党建、党风廉政、信访维稳、民政救助、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内容进行统一集中培训。
(七)聘用
培训合格后,聘用人员到岗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关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能够胜任岗位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并报县委组织部进行备案。
四、报酬待遇
公开选聘村党组织副书记纳入村干部统一管理,履行相应职责。享受每年3万元(每月2500元)的村干部报酬,按照省、市、县政策逐年增长。并根据《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和《陇西县村级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五、日常管理
1.村党组织副书记在任职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符合条件的作为村“两委”正职后备人选重点培养。
2.公开招聘村党组织副书记占村干部职数,履行村党组织副书记职责。聘期与现行村“两委”班子任期一致。对聘期内不胜任现职、群众不满意的人员,由乡党委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予以解聘。
中共渭阳乡委员会渭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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