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学管理质量,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具体岗位与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岗位名称:同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员
2.岗位类别:管理类
3.工作地点: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
4.招聘人数:1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全院研究生学籍、学费等管理工作;
2、负责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生实践教学的管理;
4、协助完成研究生各类教学统计、教学评估及项目申报工作;
5、协助完成研究生招生、迎新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应聘条件
1、性格开朗,身心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硕士研究生学历;
4、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工作积极主动;
5、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各类办公软件;
6、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四、用工方式及有关待遇
被录用者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人才派遣”用工方式至同济大学法学院工作。有关待遇按照同济大学法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及截止日期
应聘者请于
六、通知面试
根据简历筛选后,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同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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