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给予更多大学生和待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高县胜天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接收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接收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接收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16至24岁失业青年。
(二)接收岗位及人数
本次接收见习人员3名。
(三)接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接收岗位职责;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接收条件),专业不限;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提供虚假信息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不符合见习人员范围的。
三、申请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本次接收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5日。
(三)报名邮箱
联系人:张玉柔,咨询电话:18384109044;报名邮箱:1532410577@qq.com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其他与报名相关的资料,所有材料均一份;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五)资格审查
由胜天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费用
本次接收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接收方式
本次接收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主要测试申请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方面的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与管理
(一)所聘岗位属于就业见习岗位,实行灵活的使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见习单位职工,不建立劳动关系。
(二)经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就业见习时间视同工作实践经历。
(三)见习期间提供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1970元/月,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四)根据见习人员工作表现给予每月500至1000元的考核奖励,一年期满一次性发放。
(五)申请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申请或使用的,取消申请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高县胜天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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