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4年4月,孕育于“国家火炬计划”,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举办,委托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是全国131所、广东省10所之一、中山市唯一一所集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和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于一身的中国高职“大满贯”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合同制职员4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薪酬待遇
被录用者为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职员,根据学历、职称和所聘岗位,年收入约9-12万元(以上收入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至1月5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我校招聘网站(https://zp.zstp.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按网上要求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三)报名资料
1.《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第一学历开始)、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学习成绩单。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核
2024年1月3日至1月9日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2024年1月10日17:00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考试
(一)综合评估
如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大于1:5,则安排综合评估环节,如不超过(含)1:5,按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进入下一轮考核。
综合评估安排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上(网址同上)进行通知。
综合评估满分100分。评估成绩、评估合格分数线在评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按综合评估(实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不超过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综合素质评估(驾驶实操考核)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综合评估及实操考核为准入资格考核。成绩不带入总成绩。
(二)实操考核
司机岗位设置驾驶实操考核环节。实操考核具体安排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上(网址同上)进行通知。
实操考核满分100分。实操考核成绩在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考核分数带入总成绩。
(三)面试
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上另行通知。
司机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0.5+实操考核成绩*0.5
其他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参考综合评估及实操考核成绩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对其考核。
八、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九、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十、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3.放弃录用资格的;
4.办理录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0760-23320939,联系人:张老师。
投诉电话:0760-88291712,联系人:蔡老师。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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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stp.edu.cn/info/1051/224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