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邳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邹庄、土山派出所各5人,赵墩、新河派出所各4人,港上派出所3人,八路、戴圩、炮车、陈楼、碾庄、戴庄、议堂、八义集派出所各2人,占城、宿羊山、邢楼派出所各1人,合计40人。
二、报名资格条件
1、邳州市户籍人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19日至2005年12月19日之间出生);
4、男性;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身高170厘米(含)以上;
8、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9、双眼裸视力在4.8(含)以上,体检及心理测试均为健康;
10、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岗位调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被辞退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至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
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三楼大厅。(邳州市建设北路三号)
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两份)、毕业证(最高学历)、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本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版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招聘流程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后进行,审查结果3日内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30分钟方可提前交卷。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须成绩合格。
体能测评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任何一项不达标,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面试
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从两项成绩均及格(含)以上的人员中(60分为及格),以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确定参加面试的资格人员名单。参加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当场告知考生。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排名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所有项目均需完成,不配合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或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六)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计划缺额时,可按该岗位或其他岗位同意调剂的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五、用工方式和待遇
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邳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及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聘人员被录用后,在公安机关服务期不得少于2年,且2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岗位;若违约,按照劳务派遣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聘用人员的岗位薪酬按现任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收取考试费用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进行验证,任何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
(三)此次招聘由邳州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发布通知、手机通讯原因、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后续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邳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6334841
投诉电话:0516-8627816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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