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竞技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退役运动员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为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备注 |
皮划艇教练 |
专技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运动训练、体育教育 |
划艇方向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并获得全运会皮划艇比赛前八名或全国皮划艇锦标赛前三名的省级及以上皮划艇运动队退役运动员。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tyj.lishui.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2023年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报名表》(附件1)、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荣誉证书、聘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扫描件发送至lssstx@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发送邮件后,请考生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招聘单位及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取消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复审
考试开始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荣誉证书、聘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复审地点: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综合科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好溪路1849号,市水上运动中心体育用房二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专项技能测评、面试的方式进行。
1.专项技能测评:主要对考生专业素质能力进行评价,设三个项目:划艇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考核考生岗位匹配度及组织协调、应急应变、人际交往、综合分析等相关能力。
专项技能测试及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任一环节未达合格分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总成绩,具体为:总成绩=专项技能测评成绩*7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分数相同的,以专项技能测评分数高者入围。总成绩分数及专项技能测评成绩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年限为5年。
本公告由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578-2806088,联系人:李冠霖。
附件1:2023年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公开招聘优秀退役运动员报名表
附件2:2023年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公开招聘优秀退役运动员专业技能测评标准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公开招聘体育教练员公告12.20(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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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tyj.lishui.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