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规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分类分级管理,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公安事业;
2.具有嘉兴市户籍,符合本招聘条件(二)的人员户籍不限;
3.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至36周岁(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4.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因工(公)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或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被辞退或辞职,且不适合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
(2)方式:微信扫“报名码”,扫码进入后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和上传报名所需证件照片。“报名码”见附件2。
2.现场报名
(1)时间:即日起至
(2)地点
综合报名地点: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辅警办616办公室(秀洲区洪兴路1593号);报名咨询电话:0573-82720752。
报考王店派出所岗位:王店派出所(秀洲区王店镇友谊路18号);报名咨询电话:0573-89977632。
报考新城派出所岗位:新城派出所(新安国际医院东面);报名咨询电话:0573-82791708。
报考新塍派出所岗位:秀洲区新塍镇兴园路925号新塍派出所;报名咨询电话:0573-83686983。
报考高照派出所岗位: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辅警办616办公室(秀洲区洪兴路1593号);报名咨询电话:0573-82720752。
3.报名需提供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本人签字确认的《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考警务辅助人员重大事项承诺书》(附件4)。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自主填写的《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考警务辅助人员重大事项承诺书》,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予以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报考文职辅警人员需进行岗位能力加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勤务辅警巡逻处突岗位体能测试内容为四项: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秀洲公安”微信公众号体能测试通知为准。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公安机关性质、宗旨、职责任务;文化知识;基本法律概念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第三方实施。
笔试时间、地点以“秀洲公安”微信公众号笔试通知为准。
(五)面试
各个岗位分别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招聘计划人数3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3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身体条件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以“秀洲公安”微信公众号面试通知为准。
(六)体检
巡逻处突辅警岗位按照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30%得出成绩;其他辅警岗位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得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视力可矫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以“秀洲公安”微信公众号体检通知为准。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八)公示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秀洲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面试合格但未录用人员,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0.5(四舍五入)的比例列为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选,在警务辅助人员用工核定数空缺且有招聘计划时,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备有效期一年。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不足名额,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负责解释。
嘉兴市公安局秀洲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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