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公安辅警14人,其中岗位A:文职辅警,男性7人,女性4人;岗位B:勤务辅警,男性3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资格复审、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从事维护涉县稳定工作。
3.应具有涉县户籍或大学入学前是涉县户籍。
4.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
5.学历:岗位A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B需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6.2020年之后退役的军人报考,最低学历放宽为高中或中专学历。
7.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
8.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斑痣等),无不良嗜好,无精神疾病及其他不适合公安工作的疾病。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报名应聘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涉县人力资源产业园(涉县开元街西侧)。
4.提交材料:
(1)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2),A4纸打印,要求本人填报完整、信息准确、六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颜色无要求);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学历不需提供备案表);
(6)2020年之后退役的军人报考,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名费用:资格初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6.资格审查:依据招聘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三)体能测试
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局信息宣传之窗”通知。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考试地点参加测试,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按自动放弃处理。
体能测试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岗位工作需要。每项25分,测试项目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其中一项得分为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项目:
男性:①
女性:①
考生因身体状况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主动退出,如因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体能测试结束后,在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局信息宣传之窗”公布体能测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体能测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环节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同时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要现场进行身高、视力、身体健康条件等的复审。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笔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所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五)笔试
1.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岗位A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岗位B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警务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局信息宣传之窗”通知。参加笔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在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局信息宣传之窗”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体检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英模的配偶或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的顺序。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招聘基本身体条件等相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进行,如出现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
(八)公示
依据考生政治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局信息宣传之窗”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聘用
县公安局与县人力资源派遣中心签订用工协议,对拟聘用人员调配工作岗位。县人力资源派遣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县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上浮20%执行,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工资和各种保险待遇由县财政保障。试用期六个月,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
六、其他事项
(一)严肃各项纪律,所有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阳光、公开、公正、透明,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如有违反,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如有直系、旁系亲属报考,涉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主动申请回避。
(二)报考人员要实事求是填报个人情况,如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场作弊违规者,取消报名、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资格复审、笔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四)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五)本公告以涉县公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的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涉县公安局3834356
涉县人社局3893082
涉县公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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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hexian.gov.cn/sxxxgk/gggs/202312/t20231224_20081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