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宁波开放大学鄞州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波开放大学鄞州学院创建于1979年,学校以促进全民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主要开展开放教育、社区教育、社会培训、终身教育公共服务等工作,为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条件、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专业及学历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教育管理辅助工作 |
1名 |
主要从事学院新闻宣传以及社区教育辅助管理工作等 |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及社区教育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年龄35周岁以下( |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好《宁波开放大学鄞州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有取得的提供),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30586511@qq.com(邮件主题必须标明“公开招聘+姓名+高校人才网”)。
2.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察的时间、地点。
(二)面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等情况,经面谈择优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波人才网及宁波开放大学鄞州学院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1.薪资待遇年应发收入5万元左右(含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具体年收入以实际情况为准。
2.编外工作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开放大学鄞州学院工作。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开放大学鄞州学院(宁波市鄞州区四明西路567号)
电话:0574-88121069,邮箱:530586511@qq.com,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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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news.nbrc.com.cn/sydw/202312/t20231225_113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