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是我县重要的宣传窗口和交流平台。为树立优质服务形象,提升全县党性教育基层讲解队伍素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讲解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讲解工作,有较强事业心、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
3、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新闻学(新闻采编与制作)、学前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剧表演、导游、播音与主持、模特与礼仪、空中乘务或相近专业。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声音洪亮,吐字清晰,语言流畅。
5、同等条件下,在省、地(市)级讲解或演讲比赛中获奖者优先。
6、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应届毕业生须于
8、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盗窃、赌博等违法行为被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5、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馆内基本陈列及展览的招商推介、政务接待、现场会讲解、观众讲解接待、对外宣传、团队接洽、班次教学、红色课程宣讲等工作。
2、承担讲解词和讲解资料收集、总结任务。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讲解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初试、复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地址:兰陵县人社局大楼1楼103室)
3、报名材料:
(1)打印并填写的《兰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1);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
(4)毕业证、普通话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网页截图无效)。
(7)打印并签名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2)。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携带的原件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统一参加面试,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两次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综合素质、现场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复试。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增加初试环节,根据初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试的参考依据。
1、初试。自我介绍;指定稿件朗读;2、复试。根据给定的词语即兴讲一段话;现场模拟讲解。
面试(初试、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复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复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公示在兰陵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兰陵首发App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兰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内,月基础工资2300元—3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兰陵县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
2、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公职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公告规定的政策待遇。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搜索关注兰陵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lanling.gov.cn/)、兰陵首发APP(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报考人员应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名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区,省外报名人员需提前三天报备。
(四)本招考公告由兰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9-5211478;18054549507
兰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anling.gov.cn/info/2137/464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