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
1、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特巡警大队辅警4名;
2、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下属派出所辅警1名;
二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分配和安排;
3、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4、年龄和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报名特巡警辅警工作岗位条件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男性(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纹身、色盲和传染性疾病等具有拟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男性身高不低于172厘米;体重指数(BMI)不得极瘦或肥胖;双裸眼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
6、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四)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 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803办公室(咸宁大道236号)。
3、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征信证明材料(汉口银行自助柜台可办理)、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复员、退伍军人及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另应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6张。
4、联系电话:0715-8232595
四 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资格初审(含目测、量身高、量体重、测视力等);
2、政审: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全面核实调查;
3、笔试:参加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闭卷考试;
4、面试:采取集中面试,抽签答题方式进行,按得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录用人员;
5、体能测试:4×
6、体检:将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综合后,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 录用聘任
1、公示:依据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最终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
2、聘用与工资待遇:试用期间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间需在特巡警大队培训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公安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试用期满后按照相关岗位核定工资,并按有关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
特此公告。
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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