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宾阳县总工会工作力量,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名。
二、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属非在编人员,协助开展县总工会办公室工作,完成县总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见《宾阳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一)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多岗位、基层工作经历的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及书面表达能力,具备计算机操作基础技能;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工运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宾阳县总工会大楼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8222162。
(二)详细报名步骤:
1.报名者从《宾阳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位表》查看具体招聘职位信息;
2.下载《应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填写;
3.将填写完毕的《应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byxzgh2006@126.com;
4.报名人在公告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填写好的《应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到宾阳县总工会大楼三楼办公室(宾阳县宾州镇永祥路47号)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三)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工会相关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综合写作。参加笔试人员按照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应聘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六、面试
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本单位将通过电话予以通知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通过面试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宾阳县辖区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八、聘用
1.体检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5个工作日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我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九、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由宾阳县总工会负责管理,从事基层工会工作。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聘用后,工资按照《宾阳县总工会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由县总工会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人员应服从县总工会对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的调剂和安排。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宾阳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宾阳县总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822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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