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区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35周岁(即1986年6月13日至2004年6月13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即1981年6月13日至2004年6月13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范围、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以《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为准,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
7.金城江区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6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6月17日,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各一份: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2)填写《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个人承诺书》原件一份(附件3)。
在线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为PDF文档或JPG、PNG图像格式,证明材料图片方向调整正确。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报送至:发送至邮箱:jcjsyzp@163.com。邮件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编码+报考单位+电话号码”。报名时上传所需材料以网上报名时间内为准,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及上传材料不受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对应其报考岗位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在面试前,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如果一个岗位报考人数超过20人,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根据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3比例人数入围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招聘单位在面试前5天,通知已入围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方式进行。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抽签确定考官,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籍贯、父母情况等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除参加结构化面试外,还需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按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的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池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人员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报名人员在自主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与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单位本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附件:
1.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2022.6.3.xls
2.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2.6.2.xls
3.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承诺书2022.6.2.docx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2022.6.2.xls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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