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龙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龙江镇登东路东头段1号,于2012年5月成立,是政府财政拨款,非盈利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目前占地面积约8127㎡,建筑面积约3000㎡,目前下设西海、北山、仙塘、里海、同兴、丰华、旺岗、陈涌等8个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长塘、华西、新龙、左滩4个社区卫生服务点,以及防保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100%,形成“步行15-30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中心现有职工196人,中高级职称100人。现因工作需要,2023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详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顺德区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招聘邮箱sdljyytg@163.com进行投递。报名时间为
(二)报名要求
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职称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专业,报名时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明。应聘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可从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资格复审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通过电话告知,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结果当场告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导致资格复审出现名额空缺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实践技能考核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实践技能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实践技能考核对象。
(三)实践技能考核
主要测评实际工作动手能力,对考生进行为期3天脱产的实践技能考核。实践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践技能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实践技能考核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进行实践技能考核。如递补则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中从高至低等额依次递补,实践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对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为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实践技能考核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考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聘用程序。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是否进行人选递补,由招考单位研究决定。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拟聘人员提交招聘业务审查材料后,经审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3个月内(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与招考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七、招聘信息发布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公示等招聘各环节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
(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政务网:
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
(二)龙江镇健康共同体牵头医院(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官网:
八、咨询、投诉与监督电话:0757-23881933
九、请报名人员密切留意各招聘单位在各环节发布的公告信息。
龙江镇健康共同体牵头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医院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龙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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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zzb.shunde.gov.cn/data/main.php?id=557891-11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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