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8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inghu.gov.cn/)、亭湖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相关网站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年龄以《招聘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如45周岁及以下,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进行。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登录“盐城市亭湖区卫健招聘系统”(网址http://thwj.zp885.top:7000/),进行报名。
2.报名和上传照片时间: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须上传以下相关材料,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
2.报名者须按照岗位要求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信息填写有误被退回后未能在报名时间内修改、未按时正确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3.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准考证》由报名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至盐城市亭湖区中亭路66号亭湖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办公室1领取,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5.资格初审时间: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察的形式进行,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成绩即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察、体检
专业考察结束后,根据专业考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总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并根据政审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ingh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察的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察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咨询、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15-68825235(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0515-68552867(盐城市亭湖区卫健委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15-66692608(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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