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拱墅区系统行政执法专业力量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质量水平,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以下简称技术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技术检查员是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需要长期参与一线执法技术检查。本次计划以编外用工形式公开招聘技术检查员共5名,其中危险化学品类执法技术检查员1人、工业企业类执法技术检查员3人、防灾减灾救灾类执法技术检查员1人;若相关专业类报名人数不足,可适当增加其他专业类人员招聘数量。具体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拱墅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岗位表》(附件1)。本公告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符合以下五个条件之一:
1、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目录见附件2);
2、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行业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行业领域3年工作经历;
4、具有相关行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相关行业领域职称类别目录见附件3);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行业领域工作满10年、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五)工作经历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
(六)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满十八周岁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严重个人失信行为记录的;
5、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技术检查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工作程序
(一)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资格初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重点考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以及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根据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比例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以下证明材料:《杭州市拱墅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报名表》(附件4)、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记录、从业经历证明(附件5)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连同思考和回答共1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于资格复审当日进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考核结束后,于拱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成绩,同时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列入考察对象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六)考察和体格检查
根据有关规定对考试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格检查。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聘用和薪资待遇
根据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技术检查员为劳动合同制用工,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聘期3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聘期满考核合格且视工作需要可续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总薪酬待遇为15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公用经费等费用),其中固定薪酬和年度绩效考评薪酬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调控。
如本次招聘岗位的工作人员在不满一年内离职,并在该岗位未重新公开招聘的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刻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报考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试考核过程中因其他原因放弃招录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招聘开设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在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ongshu.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告-人事人才”与“杭州应急管理”、“拱墅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本公告由杭州市拱墅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杭州市拱墅区应急管理局0571-89507388。
杭州市拱墅区应急管理局
附件1.2023年拱墅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岗位表.docx
附件4.杭州市拱墅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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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gongshu.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