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早成立于1958年,2020年11月经毕节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制的市管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租赁、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机动车安全性能和尾气排放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物流货运、站场服务等业务。公司下属二、三级公司42家。根据发展需要,毕节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下属子企业职业经理人1名。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选聘条件、公开选聘程序、公开选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体检、考察、研究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职位
具体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坚定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内、省内一流企业的职业追求。
2.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遵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维护企业声誉,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业务素质。熟悉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有较强的业务实操能力和工作水平;组织观念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执行能力。
4.工作作风。敢于管理,善于沟通,勤于工作,乐于奉献;有全局观念,能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处理问题及时,工作效率高,业务管理精细。
5.身体素质。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学历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熟悉驾校管理者优先。
(二)基本资格
1.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2日以前出生),55周岁以下(1969年1月3日以后出生)。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3.参选岗位需要的有关资格(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3.因违纪违法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在涉及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脱密期的。
5.违反意识形态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不符合选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8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现场报名,如遇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收取的报名资料一律不退还。
报名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91号原毕节东客站3楼毕节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事部。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节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企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任职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5)工作经历证明(详见附件3)。
(6)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电子版现场交予工作人员(照片要求:以姓名+参选职位命名,照片格式:JPG;照片像素:130*170;照片大小30KB)。
(7)委托他人代报的,需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报名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结束后,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对参选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选聘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在其他相关工作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选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况,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2.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四)综合测评
选聘采取综合测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选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参选人员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测评准考证,测评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测评时,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选。本次选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不限比例,测评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综合测评结束后,结合测评情况按照选聘职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如拟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出现测评成绩并列的,继续采取其他测评方式直至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为止。综合测评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五)体检
综合测评公示结束后,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公示结束后,成立考察组,采取到体检合格人员工作单位听取意见建议、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选聘资格条件。在考察中,经审定有“不得参选”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测评、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研究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确定为聘用对象,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研究能否作为聘用对象。
五、薪酬待遇
对选聘人员采取“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方式,实行任期制(聘期制)管理,每个任期(聘期)为三年,任期内按季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解除聘任。聘用人员薪酬按市场化薪酬执行,由“基本工资+绩效薪酬+超额利润分成”构成,其中绩效薪酬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兑现。同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要求
(一)市场化选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参选人员取消参选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二)在本次选聘工作中,参选人员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未尽事宜由毕节交运集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8298886(毕节交运集团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857—8298821(毕节交运集团纪检监察室)
附件:1.毕节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企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职位表.doc
2.毕节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企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报名表.doc
毕节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bijie.gov.cn/zwgk/rsxx/ryzp/202401/t20240102_834406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