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昌市委党员干部信息(档案)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和干部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四川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四川省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
中共隆昌市委党员干部信息(档案)服务中心九级管理岗位事业人员2名。
四、选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即截止报名首日未满33周岁);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近三年党风廉政情况无影响选调的问题;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尚处于试用期的;
4.按照相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送所需资料电子档至指定邮箱,邮箱为812825461@qq.com。
3.报名时所需资料:(1)《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3)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报考人员因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提供本人手机号,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式进行,由隆昌市委组织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
开考比例:选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减或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1.笔试(分值为100分)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时间与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4)面试入围确定:按选调岗位职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并列者一并列入)。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低于选调岗位数2倍时,笔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根据选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相关证明资料到隆昌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将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对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递补资格复审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工作时间)到隆昌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在此期间因通讯工具停机、关机或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分值为100分)
(1)面试形式:具体事宜另行制定。
(2)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面试时间共计15分钟,其中审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
(3)时间与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4)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
(5)面试成绩计算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选调岗位数2倍时,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四)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等额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和岗位需求综合评定,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并征求原单位意见和纪检监察机构党风廉政意见,形成考察材料。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考察人员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集体讨论决定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审议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及试用
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隆昌市人民政府信息门户网对拟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收到举报且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影响调配的,取消调配资格。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八)办理手续
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和纪律规定,全程接受隆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隆昌市委组织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3923312(隆昌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监督电话:0832-3927160(隆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18990586066(派驻隆昌市委组织部纪检监)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longchang.gov.cn/lcs/gsgg/20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