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县金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金安担保公司)工作人员不足的情况,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来安县公开招聘金安担保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聘工作由县金安担保公司组织实施,人社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由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县金安担保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等信息于
三、招聘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从事本行业工作期间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事故和严重违纪被单位除名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八)不适宜从事工作岗位的其他情形。
四、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逾期不得补报。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来安县新城区人防大厦7楼72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0-5629790。
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工作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2024年来安县金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份。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文件规定,报名时缴纳报名费45元。
五、准考证发放
领取时间:
领取地点:来安县新城区人防大厦7楼723办公室。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5个工作日内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成绩相同,优先聘用学历高的,若学历仍然相同,优先聘用年龄大的)。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金安担保公司、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等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若二个月内岗位出现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从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十、待遇及聘用
本次招聘1名县金安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公司薪酬方案确定试用期及薪资标准。
十一、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金安担保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来安县金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来安县金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来安县金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laian.gov.cn/zwdt/tzgg/2783832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