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在两院院士、国医大师带领下,拥有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国家杰青等众多领军人才。在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科研实力雄厚,人文底蕴深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中医院校学科建设水平,诚邀海内外具有优秀学术潜质的青年人才加入上海中医药大学,携手共建一流中医药大学,成就精彩人生。
一、流动站简介
中医学流动站: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学科始建1956年,是全国首批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中药学流动站: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学科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学科创建于1972年。中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连续三次被人社部评为
中西医结合流动站: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科是我校重要主干学科之一,是首批获得中西医结合硕、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招收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含)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三年。
2.近三年在相关学术领域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如高水平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发明专利等。
3.合作导师具体研究方向和招收条件详见附件。
三、福利待遇
基础年薪:不低于20万元/人/年(税前)。
*获各类项目者,可享受相应资助,年薪可达60万,主要包括:国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上海市“超级博士后”项目等。
*优秀博士后还可享受学校“杏林博士后”创新激励。
*师资博士后享受学校新进教师同等薪资待遇,参与部门绩效分配。
住房保障:在站期间,校本部博士后可按规定申请学校青年教师职工宿舍(具体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可协助申请上海市博士后公寓。
社保待遇:在站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迁户落户: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办理迁户落户手续。
四、联系方式(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1323043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上海中医药大学行政中心307室
邮编:201203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hutcm.edu.cn/2024/010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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