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地方消防力量,有效缓解当前消防救援力量不足,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宜良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3名,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
消防文员3名,主要协助大队开展消防宣传、公文写作及执法辅助等工作。按照地方正常工作时间,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因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性质特殊消防文员会有加班和战备值班及周末轮班。
(二)岗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18周岁至35周岁,男,身体健康,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等。
3.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历的。
5.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退役军人;
(2)宜良县(下辖乡镇、街道)本地居民;
(3)获得招聘岗位相应、相关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4)拥有消防、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艺大专以上学历的;
(5)图文编辑制作、摄影摄像、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消防部门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福利待遇
(一)工资标准
消防文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1500元,试用期满予以发放。试用期满后结合试用期综合考评确定是否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根据个人工作年限及现实表现予以分级分岗定档(含基本工资、绩效奖、工龄工资、保险等);
(二)食宿和服装
消防文员上行政班,周末、节假日值班,服装、三餐由大队按统一标准供给安排,国家法定节日安排调休;
(三)福利保障
消防文员统一购买养老、医疗(包含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意外伤害险;每年免费参加县级以上医院全面体检一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或者网上邮箱报名。
3.现场报名请在工作日期间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将报名材料交到宜良县消防救援大队(宜良县匡远街道办温泉路14号)一楼办公室。
4.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2682760839@qq.com。
(二)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现场报名提供打印件,简历附照片;网上报名提供电子版);
2.户口簿(现场报名携带原件递交复印件);
3.身份证(现场报名携带原件递交复印件);
4.学历证明材料(大专(含)以上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报告打印件,职高、中专、技校、高中学历提供毕业证;现场报名携带原件递交复印件;网上报名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
5.相关资格证书(现场报名携带原件递交复印件;网上报名提供扫描件);
6.到劳动就业局开具就业登记情况相关文件(现场报名携带原件;网上报名提供扫描件);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做任何修改;
2.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造成后续招聘过程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四)面试地点
地点:宜良县消防救援大队(时间待通知)。
(五)确定拟招聘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面试成绩拟定招聘人员名单。
(六)体检
1.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确定拟招聘人员,实习期自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带身份证原件),体检项目和体检医院提前通知。经过体检,若身体条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实习期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招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上岗
具体上岗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试用期为1个月(岗位分配由大队根据实习期间工作考核情况决定)。由宜良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集中培训后上岗。
(八)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招聘期间必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2.此次招聘由宜良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九)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人:李杨紫曦
电话:18088426453(微信和手机号码同号)/0871-675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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