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市场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市场监管协管员22名。其中通北分局6名、赵光分局5名、行政审批大厅4名、城区市场管理所7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有志于从事市场监管工作,最低服务年限2年;
2、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1日至2004年6月1间出生,含当日),北安市行政区划内户籍;
3、报考人员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未曾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
5、未参加过邪教组织;
6、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被录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上报前14天的行程和个人健康状态,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学防护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
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2寸同版蓝底免冠照片3张。本人报名现场填写《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股
(北安市东金华街126号515室)
联系电话:0456-6195018
(二)考试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常识、职业能力、职业道德、公文写作和人文常识等综合能力,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笔试加分内容:从事过市场监管工作的加5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5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对达不到2倍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逻辑思维、应变处理和语言形体等方面的要素情况,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需持48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试现场。
(三)体检
按国家要求进行体检。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严格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学校及工作单位采取了解、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劳动合同严格按照所聘岗位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如不服从分配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工作中出现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800元,缴四险。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费用由市财政和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
(三)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配发服装、标志。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考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七、本公告由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市场监管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