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度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以下简称《计划及岗位表》)。本次招录人员均在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硕士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2012颁布)。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至
3.招考岗位要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工作,即使签订劳动合同的,也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的年龄、身份、学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如招聘岗位和初审符合资格的人数不满1:3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量。
(二)笔试。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统一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任职经历相匹配的社保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五)面试。经笔试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参加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的面试,进入候考室须携带身份证以备验证。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分数保留二位小数点)。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七)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八)公示、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公示有异议,且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经决定不予聘用的名额,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聘用人员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
2.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5.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73-82163207。
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anhu.gov.cn/art/2022/6/1/art_1572473_590364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