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教育研究院是江门市教育局直属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研究、教学指导、教师培训、教育信息化推进,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全面发展和教育管理决策。为优化教研人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现拟向全国和全省基础教育系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选聘16名教研员。
一、选聘学科及人数
选聘学科 |
人数 |
选聘范围 |
备注 |
高中语文 |
1 |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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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数学 |
1 |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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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英语 |
1 |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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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思想政治 |
1 |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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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 |
1 |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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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地理 |
1 |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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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物理 |
1 |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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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化学 |
1 |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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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心理健康教育 |
2 |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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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
1 |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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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 |
1 |
面向全省公开选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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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道德与法治 |
1 |
面向全省公开选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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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物学 |
1 |
面向全省公开选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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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科学 |
1 |
面向全省公开选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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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
1 |
面向全省公开选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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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聘范围
普通高中各学科教研员面向全国教育系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九年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教研员面向全省基础教育系统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
三、选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岗位任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教育情怀,师德高尚、公道正派,开拓创新、爱岗敬业。
(三)具有宏观专业视野,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一般应具有相应学科学段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
(四)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和管理能力,对本学科专业理论深厚、理念先进,对本学科教师队伍专业发展有较好的规划,担任过县(市、区)级以上课题主持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过岗位相应学段学科教学或从事学科教研工作6年以上,并取得优良成绩。服务意识强,能充分理解岗位内涵要求,胜任在全市基础教育领域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指导、课程建设与开发、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分析反馈、教育科研等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等级在“合格”以上。具有学校科组长、级组长或校行政管理经验者优先(“高中英语”应聘者有日语学习经历的优先)。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
(六)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认定为失信人员的;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情形的;
4.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情况的。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办法
采取通讯报名+资格审核方式。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填报个人报名表格(属江门市外报名人员须征得本人工作单位同意),并将报名表(含本人一寸彩色近照1张)和个人简历(1500字内,简述个人工作业绩和竞聘优势)、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证明)、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以上履历、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需真实有效,全部用A4纸单面复印,装订成册,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以快递方式寄到江门市教育研究院(地址:江门市建设二路127号),并将快递承运公司及运单号发送手机信息至18902286228。
联系人:区老师,联系电话:3503973。
(三)材料审查
市教育局成立选聘工作小组,由分管教研、人事和纪检监察的领导及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教研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材料审查、考核、考察。选聘工作小组按选聘条件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以发送手机信息的方式直接通知报名者本人进入下一轮考核。资格审查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取消该岗位选聘。
五、考核、体检、考察
(一)考核
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本专业的学科素养、专业能力(开展教学科研的组织能力和听、评课的指导能力)和综合素质。
1.学科素养与专业能力考核。一是教育教学理念阐述(演讲或写作),二是专业说课及答辩。
2.综合素质考核。由市教育局综合素质考核小组对学科素养与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前3名的报名人员的思想品德、理论水平、教研能力、组织能力及岗位匹配性等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3.考核结果的确定。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教育教学理念阐述、专业说课及答辩、综合素质考核的成绩分别占比2:3:5。根据考核总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选。
(二)体检。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人员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可从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三)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可从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征询纪检部门意见后,江门市教育局将拟选聘人选名单在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选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选聘人员试岗一年,试岗考核不合格的,原工作单位为市内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安排调回原单位工作;属于市外选聘人员的,结合实际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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