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吸引高层次人才留郧来郧就业创业,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郧阳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郧人才[202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十堰市郧阳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引进单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符合附件1《十堰市郧阳区妇幼保健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资格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6.现役军人;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郧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或者相关规定不符合引进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引进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岗位表》,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
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
2.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
3.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
4.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等应于
三、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定落实编制及工资福利待遇。
(二)人才津贴
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享受《十堰市“武当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十办发[2021]15号)、《郧阳区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郧办发[2022]8号)《郧阳区人才奖补暂行办法》(郧办发[2023]6号)等文件规定的相关政策。
(三)职称评聘
引进人员岗位聘任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才引进中首次岗位定级等工作的把握口径>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引进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经区人社部门批准,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对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可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职称评聘。
四、引进程序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按照《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郧阳区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郧人才[2023]4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向报名者收取考试、体检等费用。报名时间从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对照《岗位表》选择一个职位类别,如实填写附件2《十堰市郧阳区妇幼保健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详见单位岗位表备注)。引进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引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经审批同意可放宽至1:1的比例。
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需准备以下资料:
①《登记表》(电子版和扫描件);
②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身份证(扫描件);
④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⑤十堰市郧阳区妇幼保健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发布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并负责通知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汇总上报区人社局备案。面试前,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引进程序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对象,制定面试方案。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组织成立面试考评小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80分,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引进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取消后续资格。面试成绩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发布(http://yunyang.shiyan.gov.cn)。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由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重点了解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留郧意愿等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组织考察合格者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
五、其他事宜
1.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监督举报电话:0719-7228570。
2.本公告由郧阳区人社局、郧阳区卫健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电话:0719-7228702(郧阳区卫健局)
邮箱:282217720@qq.com
咨询电话:0719-7232302(郧阳区人社局)
0719-7228702(郧阳区卫健局)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郧阳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附件1.十堰市郧阳区妇幼保健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附件2:十堰市郧阳区妇幼保健院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3:十堰市郧阳区妇幼保健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yunyang.shiyan.gov.cn/xxgkxi/fdzdgk/qtzdgknr/gsgg/202401/t20240105_43898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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