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医药卫生类公办学校,主要培养护理、药学、医学技术、临床医学、卫生管理类技术技能型医药卫生人才。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总量控制高层次人才2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应聘者,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3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聘者,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聘者,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学专业 |
资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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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护理教师 |
2 |
护理学类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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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护理教师 |
1 |
护理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博士研究生;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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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药品质量与安全教师 |
1 |
药学、药剂学、临床药学、药理学、制药工程(学)、医学药理学、医用药理学、医学基础药理学、分子药理学、临床药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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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药品生产技术教师 |
1 |
制药工程(学)、生物化工、发酵工程、(应用)生物技术、医学发酵工程、发酵技术、生物技术与工程、医学生物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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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针灸推拿教师 |
2 |
针灸推拿(学)、针灸推拿康复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康复(医)学 |
博士研究生;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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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口腔医学教师 |
1 |
口腔医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预防医学、预防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黏膜病学、口腔颌面医学影像学、口腔种植学、基础口腔、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临床口腔医学、口腔修复重建医学、口腔内科学、口腔整形美容学、口腔科学 |
博士研究生;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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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康复教师 |
1 |
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 |
博士研究生;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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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中医康复教师 |
1 |
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康复学、中西医结合康复(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康复工程 |
博士研究生;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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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解剖学教师 |
1 |
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生物科学类 |
博士研究生;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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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医学影像技术教师 |
1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向)、医学影像技术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博士研究生;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所学专业或所从事领域与医学影像等工作相关 |
11 |
眼视光技术教师 |
1 |
眼视光学、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眼科学、眼视光技术、眼视光医学 |
博士研究生;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所学专业或所从事领域与验光、定配、斜视、弱视等工作相关 |
12 |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教师 |
1 |
仪器仪表类、电气自动化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类、通信信息类、医学技术类 |
博士研究生 |
所学专业或所从事领域与人工智能、机电一体化、软件工程、计算机或电子技术相关 |
13 |
体育保健与康复教师 |
1 |
运动医学、运动康复(与健康)、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学)、运动与健康管理学 |
博士研究生;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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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公共卫生管理教师 |
1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卫生管理类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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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预防医学教师 |
1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博士研究生;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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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健康管理教师 |
1 |
老年医学、健康管理(学)、社区护理(学)、护理(学)、健康护理与管理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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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医学美容教师 |
1 |
皮肤病与性病学、外科学、临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外科学方向) |
博士研究生;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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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历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 |
博士研究生;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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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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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经批准后,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将本人的材料以“2024年高层次报名(总量控制)+岗位序号+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姓名+高校人才网”方式命名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rsc@fjwzy.edu.cn),并主动与学校人事处电话联系,以确认材料是否成功接收。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需报考者本人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彩照),WORD文件及签字扫描PDF均须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证书(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扫描件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学位查询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招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
(5)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扫描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扫描件;
(7)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资格初审:我校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复审:在面试、考核前进行,报考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将发送到报考者提交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请报考人员予以关注。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资格复审、面试、考核的,责任自负。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面试前,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校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审核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面试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学校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相关任职经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不能按规定提供考核要求的相关材料或不能按规定配合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校岗位调配。
2.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后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入职后经本人申请、学校认定后,享受学校规定的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366号)
邮编:350101
电话:0591-22869970江老师,0591-22869963黄老师
E-mail:rsc@fjwzy.edu.cn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学校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359(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22869962(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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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fjwzy.cn/info/1015/266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