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德保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性别年龄: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以后出生);
(二)学历、专业: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五)有政府部门办公室工作经验或相关工作经历者及家住德保县者优先。
(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当年德保县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三)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德政办发[2015]46号)的工资标准确定,由县财政按月发放,单位代缴“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年底根据绩效考评文件规定计发年度绩效考评奖励。
(四)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五)日常工作管理由所在单位进行管理,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单位将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的人员进行初审,初审主要从个人基本情况与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面试
单位组织通过初审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以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结果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聘职位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劳务派遣管理,聘用形式采用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应聘者需对《报名表》的内容真实性负一切责任,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聘用人员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保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文件下载:
附件德保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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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debao.gov.cn/xwzx/tzgg/t178300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