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于1979年,是中国最早独立设置的旅游类高等院校。2011年,学校成功通过教育部和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验收,成为全国唯一一所旅游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现为上海市“双高”建设单位,中国旅游协会理事单位,中国旅游协会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上海旅游行业协会副会长旅游教育分会会长单位,上海餐饮烹饪协会副会长单位,上海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中国旅游名校T10联盟创始成员,中国旅游院校五星联盟创始成员。学校以“面向国际、依托行业、服务产业”为理念,旨在培养“服务意识领先、职业素养高尚、专业知识扎实”的大旅游应用型人才。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2.学历:研究生毕业(含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海外学历须通过教育部认证。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类、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为主。
3.年龄:30周岁以下(
4.热爱学生工作,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才兼备,身心健康;有学生干部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能力。
(二)岗位要求
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承担辅导员岗位工作,包括学生党团工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指导、创业创新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勤工助学与帮困、班团建设等。
(三)其他说明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应届毕业生除外。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本次招聘工作,应聘人员需登录招聘系统lzzp.sitsh.edu.cn申请“辅导员”岗位,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附件。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
2.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审核。
3.笔试、面试:经初选入围的应聘人员,学校将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4.实习考查:根据笔面试结果和岗位需求,择优确定实习考查名单,由相关学院安排实习考查。
5.拟录用公示:根据实习考查表现和具体岗位需求,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1-5712625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系统技术问题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8827349653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