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需求
因集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员、配班老师、文员若干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岁以下(1983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教研员、配班教师)
(二)岗位条件
1.教研员
具有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研究生学历不限专业及工作年限;
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区级及以上的名师、骨干教师称号优先;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业务能力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奖者优先;有课题研究、论文发表、教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2.配班老师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文员
具有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文秘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18日。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网上报名后,下载报名表附件1,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附件:1-3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1—6扫描成一个文档,以“姓名+岗位+手机号”命名,发送至:1028380400@qq.com邮箱;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公众号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五、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拟聘人员分配到总园或分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4年2月。
(四)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1月18日。
(五)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致电咨询。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755-27710489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
2024年1月1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5rJvixur4dkdB1mGq3u3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