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集团)成都销售分公司是国有企业天华集团旗下分公司,在蓉窗口。主要从事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同时代管天华集团成都天华大厦,成都天华大厦位于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15号,总建筑面积
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天华集团成都销售分公司综合办事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具体详见《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销售分公司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应聘者条件和任职要求匹配,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从业经验要求;
(四)凡为法律否定之情形的,不接受其应聘;
(五)其他条件详见《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销售分公司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确认本人符合岗位条件后,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销售分公司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各项内容,并附身份证、简历、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应聘资料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cthhrzp@163.com,务必在邮件主题中按“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格式注明。
(三)资格审查
天华集团将对应聘者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仅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还要延续到后续工作期间,即在招聘时或录用后若发现应聘者存在瞒报、谎报、虚报信息的,仍将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时间和地点以电讯的方式另行通知,应聘者须保持电话畅通。
(五)公示
1.经考核考察确定的拟录用候选人将按规定进行公示。
2.公示期间凡发现存在违规违纪情况的,可实名向天华集团纪检审计监察部据实反映。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0512-56733027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若有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七)聘用
分公司将与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考核试用期。应聘人员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办理入职。
五、薪酬待遇
按照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学历、履历等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对我公司及分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应聘者本人、亲属或朋友等若不遵守天华集团及分公司规章制度,在应聘或工作期间无理取闹,干扰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此公告由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
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销售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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