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切实维护我县治安大局平稳,增强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增强龙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力量,结合工作实际,龙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安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辅警9名,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工作(其中,基层勤务辅警6名,交警勤务辅警2名、派出所文职辅警1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式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
(一)基层勤务辅警,面向社会招聘6名,限男性。
(二)交警勤务辅警,面向社会招聘2名,限男性。
(三)派出所文职辅警,面向社会招聘1名,性别不限。
四、招聘条件
(一)户籍地为龙山县(在公告发布之日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应在龙山县);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良好的纪律作风和较强的遵规守纪观念,能够保守警务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敬业的职业操守,服从指挥、听从安排;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报考辅警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基层勤务辅警,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
(六)交警勤务辅警,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七)派出所文职辅警(去靛房派出所协助开展户籍管理工作),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残疾、口吃、纹身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九)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十)所有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经营公安机关管理的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娱乐场所的;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龙山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受立案中心;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彩色1寸照片2张,并如实准确填写《龙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
4、报名方式: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初审: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具体以龙山县公安局辅警办电话或微信通知为准。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①、测试人员:全体报考人员;
②、测试科目:男子
③、测试要求: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测试时间内赶到测试地点参加体能测试,超过测试时间没有赶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④、测试时间:
⑤、测试地点:见通知
2、笔试(100分):
①、笔试人员:体能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请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参加笔试人员;
②、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和命题作文合卷,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培训机构培训;
③、笔试要求:体能成绩合格人员于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100分):
①、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确定为面试对象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实际参考人数若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招聘人员面试成绩需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最低面试分数;
②、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满分为100分;
③、面试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④、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等于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和政审:
1、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入围体检,如同一岗位拟入围体检对象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中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包括吸毒检测。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政审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和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山公安微信公众号上按规定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与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表现优异、适合公安辅警工作的可续签合同。
六、保障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龙山县公安局辅警,按规定享受公休假等福利待遇,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薪酬按《龙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办理。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层级工资、加班工资等,每月应发工资约3800元。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龙山公安微信公众号招聘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3、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发现不达标、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4、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本公告由龙山县公安局辅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查询:龙山县人民政府网、龙山公安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743-6261374,13974304313
监督举报电话:0743—6235066
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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