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自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自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系统软件,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符合其他法定资格和条件要求。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由自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实施,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人员组织考察和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自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流井区西林街169号208房间)。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填报信息:报考者将附件《编外聘用人员岗位报考信息表》打印后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张贴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报考信息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自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五、考试内容、时间
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组织面试,总成绩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报考者在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六、政审考察
主要对面试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同时对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报考人员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确定拟招聘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经面试、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监督电话:0813—2116106。
十、工资及相关待遇
与用人单位商定,并统一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法定保险。
未尽事宜请咨询自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13—2121200。
自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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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j.gov.cn/web/zgssfj/dep_tzgg/-/articles/190621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