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宣传工作辅助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宣传工作辅助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1.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详见招聘条件);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3.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4.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拥有动漫、影视、新闻、传媒等相关学历,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法院宣传稿件撰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的文案写作、图文视频编辑制作、账号运营及摄影、摄像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积极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工作,有责任心,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热心为群众服务,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综治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4.曾因违纪违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被开除辞退解聘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招满即止,不再另行通知。
2.有意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含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复印件1份,连同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1张,到泉州丰泽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491号政治部404),现场填写《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实操测试及面试
1.实操测试:采用适当形式进行,包括微信公众号编辑、视频制作、图片处理、摄影摄像等实操测试。
2.面试:面试合格后确定初步人选。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实操测试及面试成绩,结合岗位需求,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实施。重点审查拟聘用人员综治情况及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薪资待遇
月薪资4800左右(含五险一金)
五、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595-28668404,28668406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491号,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政治部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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