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园幼儿园是区一级公办园,现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第一幼儿教育集团成员园。幼儿园坐落于深圳市龙岗坂田街道雅园路26-3号,全园占地
一、基本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二、招聘岗位
雅园幼儿园寻找有同理心,关爱幼儿、会顺应儿童发展规律、孜孜不倦、会循循善诱优秀的你。
【主班教师一名】
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学年幼儿园教学经验;
6.学前教育专业者优先。
【副班教师一名】
岗位要求:((以下A/B/C1/C2满足其一)
A类: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1)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2)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B类:
1.学历:大专学历;
2.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C1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学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2.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C2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学历:大专学历;
2.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保健员一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大专及以上;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专业:医学相关专业;
4.持有保健人员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暂未取得保健人员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的,应持有医师资格证、护士证等证书,并承诺一年内取得保健人员培训证书或上岗证书);
5.持有健康证;
6.专业能力强,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实习生二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需要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籍验证);
2.专业:学前教育及教育类相关专业或美术、体育、音乐、舞蹈等相关专业;
3.年龄:25周岁及以下;
4.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5.持有健康证。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材料
报名表(附件1);
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身份证、户口本;
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本岗位相关证书或教师资格证;
承诺书(附件3);
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
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二、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材料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四、综合考核
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八、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
相关疑问请咨询0755-28761711(张老师)
九、入职时间
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
十、有关说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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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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