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按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招聘德才兼备人才。
(二)控制总量,招聘人数严格控制在市国资委审批的我司用工总量范围内。
(三)以岗定人,根据公司职能设置及用工实际需要招人。
(四)突出专业,此次主要招聘当前我司工作中急需的专业人才。
二、岗位聘用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一贯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与岗位匹配的专业技能;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一般在35岁及以下(
6.2024届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禁止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1:衡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才发展集团官方微信“衡阳人才集团”、“雁城人才”“衡阳国资”微信公众号、衡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官方微信“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平台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搜索关注“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公众号-报名考试-考试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3.报名人员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
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设为1:3,如招聘岗位计划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则按1:2比例开考,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第三名笔试成绩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三)笔试
1.获取打印准考证
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报名考试-准考证,获取准考证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纸质版,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2)笔试科目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占60分,写作占40分。
(3)笔试成绩公布及复查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衡阳人才集团”和“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衡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开考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报考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在报考相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将在“衡阳人才集团”微信服务平台进行公布,面试地点、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六)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衡阳人才集团”微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1次(未参加面试者不列为递补对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在“衡阳人才集团”微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考察由衡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衡阳人才集团”微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入职
考察合格后,即可办理录用手续,与衡阳人才集团或所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五、薪酬待遇
按衡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六、考生须知
(一)岗位专业设置
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二)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衡阳人才发展集团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审计等相关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衡阳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734-886667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衡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4-2826112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0734-881109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7:30
七、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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