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启东版画院(启东市美术馆)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美术馆讲解兼办公室文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沟通交流能力强,有团队意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原聘用单位开除、辞退记录。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艺术类、旅游管理类、中文文秘类。
3.1988年1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形象气质俱佳。
4.具有一定美术专业知识、讲解、文案编辑等工作能力。
三、岗位职责
美术馆参观讲解、前台接待、办公室文字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启东版画院(启东市美术馆)办公室(黄浦江路600号),联系电话:沙先生0513—83213444、13962733927。
3.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核: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通过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考试
1.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记分方法:笔试占40%、面试占60%,两项最后相加计入总分,排定名次。合格分为60分。
六、体检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启东版画院(启东市美术馆)组织实施。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启东版画院(启东市美术馆)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中共启东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指导启东版画院(启东市美术馆)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13-83213444;纪检监督:0513-68218038。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招录资格。
本《公告》由启东版画院(启东市美术馆)负责解释。
启东版画院(启东市美术馆)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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