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办公室文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熟悉计算机信息化操作、办公软件运用等。具有办文办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4、限白浪或周边片区。工作地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十堰市白浪东路9号)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即日起至招满为止,到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公司填写报名表。报名咨询电话:0719—8692730、18942185681。地址:市太和饭庄旁大光明市场2楼。
2.资格审查。本人报名时,同时携带以下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以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近三年获得的各级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市级以上发表过的文章。(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四、福利待遇
(一)在岗期间,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标准,工资暂定试用期2000元/月,转正3000元/月,持资格证书增加200元岗位工资。
(二)依法为上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执行国家规定工作时间,依法享受节假日休息和带薪年休假待遇。若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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