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推动自治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自治区人社厅同意,自治区体育局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3名科级干部(1正2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综合保障中心管理七级岗1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场馆服务中心管理八级岗1名;
内蒙古体育医院管理八级岗1名。
二、报名范围
各盟市及以下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或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一般应当在现单位在编在岗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6.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报名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岗位,年龄不超过38周岁(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所报比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见《自治区体育局竞争性比选岗位需求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不得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比选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
8.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比选程序
1.推荐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自治区体育局竞争性比选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和具有任免权限的单位同意后,于
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进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历次职务变动和调动的审批表或文件,能够证明《推荐表》中工作经历的其他有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发至指定账号。
2.资格审查。自治区体育局对报名人员各项信息和基本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电话通知本人。
3.能力测试。自治区体育局统一组织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测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各岗位报名初审合格人数一般不低于3名,达不到规定人数的视情况取消该岗位或降低开考人数要求。
4.面试。对各岗位能力测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自治区体育局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各岗位面试人数不低于2名,达不到规定人数的的视情况取消该岗位或降低开考人数要求。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再递补,但面试继续进行。
5.差额考察。对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总分前2名,自治区体育局派出工作组,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等方式进行差额考察。
6.研究公示。根据考察情况,自治区体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动人选。对拟调动人选,分别在自治区体育局、拟调入单位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7.岗位试用。拟调动人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不变。对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正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对不合格的人员,退回原单位。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6396117
监督电话:0471-6397450
有关内容最终解释权归自治区体育局。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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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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