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临海市财政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性质
此次招聘工程造价岗位人员3名,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和纪律;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2.性别不限;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4.专业不限;
5.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
6.户籍不限;
7.须取得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8.有独立完成造价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预算编制工作经历。
三、报名及审核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临海市财政局人事科(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临海市财政局办公大楼8015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审核的方式,资格审核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规定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临海市财政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2)本人身份证;(3)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4)学历证书(现场核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职业资格证书;(6)有个人签名及单位盖章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且业务类别为预算编制;(8)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本次招聘要求的毕业证书、职业资格、《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等取得时间截至
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须提供以上要求相关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详见附件2)须亲笔签名,并在签名上加按指印。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委托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包括政治、时事、国情、法律、经济、科技、历史、人文、管理、写作等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另行发放。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缺考或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经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如入围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而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的而超出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各项成绩均相等,由市财政局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复试方式另定。
体检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实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其中二级造价师或中级工程师年薪酬待遇为12万元(含“四险一金”),一级造价师或高级工程师年薪酬待遇为15万元(含“四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
咨询电话:临海市财政局人事科0576-8518802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海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临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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