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创建于1908年,是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直属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暨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承担着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社会服务和对外交流等项任务。医院是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技术输出单位。
2000年成为首都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也是全国第一所精神卫生学院,是精神病和精神卫生专业的硕士点、博士点以及应用心理学硕士点;2006年成为北京地区精神病学专业住院/专科医师培训基地;2007年成为首都医科大学精神病学系和临床心理学系。医院是精神病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西医结合神志病重点专科、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全国精神病学继续教育基地。2012年获批精神疾病诊断与治疗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神志病重点学科和北京市中西医结合精神卫生研究所、脑重大疾病研究院抑郁症研究所和精神分裂症研究所。2014年获批科技部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根据我院发展需要,现需招聘临床护理岗编外岗位,具体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临床护理岗
二、招聘数量:20人
三、岗位性质:非事业单位编制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
(二)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三)应届毕业生应具备护理学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核;社会人员应具备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三班岗位。具备护理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具备神经内科、急诊科、中医科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遵守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有高度的责任感;
(五)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及执行力,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六)符合回避原则。
五、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于
六、资格审查和考核
(一)我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我院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
七、体检
通过考核人员,我院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注意事项
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及邮箱联系畅通,因电话、邮箱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考核和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联系人: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话:5834020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安康胡同5号
邮编: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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