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02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03招考流程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厦门高速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厦门高速交警支队政工室(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1611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电话报名方式(报名咨询电话见下文)。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的报考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1);
(2)本人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4)近期白底免冠标准彩色照片1寸8张;
(5)报考人员系退伍军人的,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信用报告》PDF电子版及复印件(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注册、银行卡验证申请,生成个人信用报告或携带身份证前往行政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网点自助征信报告打印机自助打印)。
(8)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5.资格条件审查:由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信息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项目依次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每轮考试合格者会由工作人员负责通知考生已进入下一环节,未接到通知的则表示考试未及格)。
1.笔试
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人民警察法、交管基础法律法规、交管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警务实战技能和交通管理信息化应用等,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注意事项: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价值观念、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体能测试(勤务辅警)
体能测试项目及达标标准详见附件2。
体能测试当日报考者必须填写体能承诺书,承认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4.体检
报名考生按“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体检费自理。
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下一名进入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5.考察
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相关规定进行。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取下一名进行体检、考察。
6.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厦门高速交警支队队部或微信公众号、微博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用人单位直接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新聘辅警工资待遇按七级辅警待遇执行,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再评定相应层级。
04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考试安排,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通讯畅通。个人因通讯不畅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考生应当服从配合考(测)试现场组织工作。
3.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92-6229922,18950176219(微信同号)
监督举报电话:0592-6229936、6229933
上述报名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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