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146号)文件精神、《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青年见习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函【2019】142号)文件精神,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职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对其中已脱贫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残疾青年、退役士兵、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同等条件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见习补贴及保险
青年见习人员见习补贴按“凉就领发【2022】2号”的规定执行,即按照凉山州最低工资标准发放(1970元/人/月),见习补贴按月由就业见习基地足额支付,见习基地按3个月为一个季度向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申领,其他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双方自行协商约定,另由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统一为见习青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地址:
普格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普格县青年路18号)
普格县文博幼儿园(普格县欣苑路铭E区)
普格县瑞鑫医院(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南路296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格支行(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北路62号)
普格县城北社区居民委员会(普格县普基镇团结巷1号)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3)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由见习单位提供);
(4)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报名前在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办理)。
(5)就业见习协议2份(报名成功后签订)
4.报名后,见习基地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双方在待遇等各个方面协商达成一致后,见习基地向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提交见习青年个人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与见习青年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后就业见习生效。
5.见习青年中途提前终止见习,需离岗前3天向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提交《就业见习提前终止协议》,审批通过后就业见习终止。
6.在见习期间,超过15天未在岗,视为自动放弃就业见习资格,就业见习提前终止。
7.见习青年在见习期间不服从见习基地正常工作安排管理,见习基地可提前解除就业见习协议,同时见习基地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就业见习协议。
报名咨询电话:4775248
文博幼儿园徐园长:13795661889
瑞鑫医院负责人陆杰:18781550055
妇幼保健院见习负责人:17713923909
城北社区艾书记:15828774983
普格县农行冯主任:18608347535
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pgx.gov.cn/zfxxgk/zfxxgknr/tzgg_30945/202401/t20240130_2626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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