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我院基础护理质量,切实改善护理服务,保障患者安全,根据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院内培训护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数量
招收院内培训护士25名。
二、培训期、待遇、留用及培训地点
(一)培训期:2年。
(二)培训待遇:医院支付培训护士培训期间基本生活费,其中有执业资质的3000元/月、无执业资质的2500元/月;医院为培训护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期满留用:培训期满后,结合医院业务发展及人力资源需求,医院制定留用考核方案,留用的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四)培训地点: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各科室。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无公安机关违法记录和民间借贷等,具有良好的品行。
2.男性身高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刻苦。
4.因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募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护理学专业。
2.年龄2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收报名的第一日未满26周岁。
3.取得执业资质者优先。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本公告自发放之日起至
报名地点: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三号楼3楼人力资源管理科(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外江路2号)。
联系电话:0831-2103001(2397513)。
(三)提交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
五、资格审核
医院人事部门及护理部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现场加入招收报名微信群。
六、招收程序
(一)考试
本次招收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名者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本次招收报名微信群进行公布。
(2)笔试内容:护理学相关知识。
(3)笔试相关要求: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经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按照招收名额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医院统一组织体格检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无违法违纪的相关证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
符合条件并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录用
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收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二)招收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招收纪律,伪造和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必须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核贯穿遭受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收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医院纪委负责招收工作中的纪律监察工作。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规定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收工作全过程,医院将全面评估报名者综合情况,如有不符合医院工作要求的将不予录用。
(三)报名者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报名者通讯不畅导致延误应试等,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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