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宁德军分区机关幼儿园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师3名。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1、招聘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2、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3名幼师,具体如下:
用工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年龄 |
性别 |
专业 |
其他要求 |
宁德 军分区机关 幼儿园 |
幼师 |
3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学前教育专业及相关教育学专业优先 |
(1)需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宁德市联信财富广场B2写字楼305-306(市政府对面建行楼上3楼)
报名电话:0593—8996636
报名微信:19890301386
报名邮箱:ndzlhr@163.com
应聘者应及时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证书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送至报名地点。(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应聘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应聘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应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
1、面试:应聘者初审合格后,将组织面试考核,择优录取,由宁德军分区机关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和应聘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薪酬待遇及聘用
1、薪资待遇:3622元/月,试用期满后办理五险一金,依法享有年终十三薪及带薪寒暑假等福利。
2、本次通过面试考核的录用人员,由宁德军分区机关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1、对应聘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整个应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4、本公告由宁德军分区机关幼儿园负责解释。
宁德军分区机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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