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英语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非在编英语教师1名
上岗时间:
2024年2月—2024年7月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执教经验的优先考虑;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必须是小学教育专业)和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证书。
三、相关待遇
参照《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执行。被录用者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医社保、公积金等。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附上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发至电子邮箱:290344128@qq.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电话、是否有代课经验”,否则自动过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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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系人: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备注:经审核,学校将于
六、面试
面试合格后,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复)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报告提交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
七、面试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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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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