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急需紧缺药学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本次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岗位、计划
药剂科(招药学专业毕业生):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自身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
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不含成人学历、自考学历等)。
2、专业要求:
本科: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
硕士研究生: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
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科与研究生专业相符合。
3、年龄要求:
初级职称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
4、资格证要求:
①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药学专业人员,需具有药师资格证,否则不予报名。
②2022年-2023年毕业的药学专业人员暂不需要提供药师资格证,在被录用后两年内需取得药师资格证书,否则我院有权解除聘用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金及补偿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规定报名时间截止前尚未毕业或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在校生。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临泉县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名;
8、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临泉县人民医院南区五号楼五楼人力资源科。
2、报名程序及所需证件:
(1)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报名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2)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到我院人力资源科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临泉县人民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查看考试通知公告信息。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面试
(1)考生的笔试成绩在临泉县人民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和考察)。
六、成绩合成
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体检与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与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录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临泉县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录用人员岗位确定
被录用人员不得申请调整科室及岗位,否则我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持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
十、待遇及福利
(一)被录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试用工资及待遇;
(二)试用期满工资、绩效及享受福利标准参照医院同岗位、同职称、同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本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编外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
十一、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面监督,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欢迎社会各界和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欢迎举报。查实后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本公告解释权属于临泉县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558-65124186403668
监督举报电话:
临泉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558-6402881
临泉县卫健委0558-6538230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临泉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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