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江门幼专”)是江门市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是粤港澳大湾区第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校基础是江门幼儿师范学校,于2019年招收第一届大专生。
学校位于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1号,占地面积300亩。学校按7500人规模设计,总投资9.78亿元,校园建筑面积达17.
学校设置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商务英语等8个专业,纸质图书45万余册,电子图书33万余册,科研仪器设备完善,可满足各专业学生实践实训教学需求。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教学质量优秀,专业优势突出,学、研特色鲜明,朝着“为全省学前教师教育提供示范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目标迈进。
现诚邀海外青年英才依托学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一、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报条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最终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24年通知为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文学、艺术学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
三、支持配套待遇
入选后国家提供经费支持
项目入选者可同时享受
广东省、江门市及学校
叠加经费及配套支持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薪酬待遇
具体金额“一人一议”,配备安家费、生活补贴、科研启动费、项目配套经费等相关待遇,参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执行。
3.科研支持
国家资助科研经费100-300万元,同时享受广东省、江门市及学校配套工作经费支持;优先支持组建创新科研团队,并配备充足科研办公和实验场地;在招收团队成员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
4.其他生活支持
根据人才需要,协助安排子女入读江门优质公办学校;未在江门购房前可享受每月最高6000元/月租房补贴,最长享受三年;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江门市“人才绿卡”,享受广东省及江门市提供的人才政策;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特别说明
依托学校申报海外优青的优秀人才,且符合学校其他人才类别条件者,学校优先引进;并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相关人才项目,入选后省财政给予80万元或青年拔尖人才岗50万元的人才津贴。
五、申请方式
有意向者请于
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就等,具体申报要求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为准。
六、联系方式
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0-3986815
联系邮箱:jmys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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